我的朋友在過交通路口時被撞,現在醫院就醫,身上多處骨折,無生命危險但是痛苦可想而知,我在外州,幫不上什麽但是在此想詢問一下如何通過法律手段還朋友一個公道。 朋友很確認當時行人燈是亮著的,可是撞她的人卻否認。沒有證人,警察沒有訂肇事車責任,但是我朋友當時非常清醒的知道當時他有先行權。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