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的話我還是要付他$1000的。 cancel就沒有了。 如果我可以cancel的話早就cancel了。 我們4月份簽訂合同,4月底就發給他了,他到上個星期,知道有人要買房子了,才匆匆忙忙自己把名字簽上,給我發傳真回來。之間有四個多月。平常根本找不到他。房子幾乎是我自己在賣。連最後要找他把買賣合同做完,他都說沒有時間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