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ve me some advice, please !

來源: 2007-09-12 10:23: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2年前買的房子,剛搬進就發現屋頂漏雨。問以前的房主要來屋頂的安裝合同,屋頂是50年保修的(金屬屋頂,1999 裝的),以前的房主花了差不多1萬刀。

負責裝屋頂的公司到是來了幾回,他們拿出的最後方案是:因為屋頂是平的,所以要架起來才能保證不漏雨,他們公司不會做,要找別的公司來做,但要我們自己出$800給那公司。

我想既然屋頂是50年保修,為什麽要我們拿這筆錢呢? 我應該到 SMALL COURT 去告他們嗎,能贏嗎 ?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