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t說得相當清楚了,我重複補充一下. 你父母有權利拒絕另一方律師的要求. 另一方律師不能私下強迫你父母, 不過律師可以讓court下命令要求你父母出示存款證明,律師必須向court出示正當理由才能獲得批準. 目前我認為不需要去理對方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