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個媽媽,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是絕對不能讓2歲的孩子離開我的。 你先生是“告訴”你,他要搬到外州去的決定,而不是和你共同商量家庭的未來,他還隻打算和你一起付幾個月的房屋貸款,這不是一個做丈夫和父親的對待妻子和家庭應有的態度和做法。 我絕對同意就算離婚也不要傷害到孩子,夫妻之間可以失去彼此,但孩子應該同時享有父愛和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