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如果不是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或本人沒有親曆10次

來源: 2007-06-30 05:40:3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車禍(8次被撞,2次撞別人),就不要給車禍案件亂開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