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公寓出租,房東甩花招,租不出去。

來源: 2007-06-21 12:10:0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因為工作搬家,合同沒有到期,所以公寓需要找到下麵的房客, 否則我就要繼續交房租。 我的公寓是廚房沒有裝修的,這裏還有一種是廚房裝修的。房東現在把我的公寓租金提高很多, 按照廚房裝修的價格去出租,結果盡管我推薦了很多人去看房子,我的公寓租不出去, 客人都去租廚房裝修的那種了。

然後,房東不允許我打電話過去問情況,說否則的話要找律師告我騷擾。還說我沒有提前搬走,其實我是提前了兩個月搬走的。已經繼續多交了兩個月的房租了。

我認為,房東在盡量的拖住我,讓我交房租,然後,把我介紹的房客帶到他的空房子去,我應該怎麽辦?我能否要求房東按照公寓的原價出租,而不得將價格提高到不合理的位置,以至於我的房子無法出租?如果上small court的話, 這樣的理由,能否成立?

請大家出出主意吧。謝謝!

另外非常感謝單身老貓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