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

來源: 2007-06-12 09:42: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needwait 隻是好意告訴大家踫到交警
1。 不要說對不起
2。 不要輕易認罪。

其實,他的觀點在美國社會是普遍。

不用太在意。。。

不過 needwait 的 第二個案件說得通,碰上好警察確實會能通融; 不過地一個案子就不明白了,如果警察出庭,都是根據證據和事實進行辯駁,法官不應該也不會隻說,“我知道那條路“而判案,畢竟法官也要給警察一個解釋;除非一種可能,法官對警察有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