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謝謝各位了。

來源: 2007-06-01 02:45: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真沒想到這樣多回複。 我在想還是立合同大家一起坐下來商量。 如果都不同意, 那隻好該搬出的搬了。 如果同意,就有了依據,也減少吵鬧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