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來美國留學,家裏擔心這邊有什麽意外,所以帶過來一些現金。 後來又急用,用了一點。現在工作了,打算把錢還給爸媽。 突然想起來,當時報稅的時候沒有報,這會不會有問題啊? 有什麽好地解決方案嗎? 謝謝各位大俠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