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年,孩子兩歲,他是H1 簽證,還有一年就要到期了,要回國,我是H4,像這種情況如果再加州離婚的話財產能不能平分,因為我沒有工作,婚前幾乎沒有財產。孩子判給誰的幾率大,如果他爭得了撫養權,財產如何分配呢? 像這種情況是美國,中國哪裏會更有力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