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想得太多,畢竟如何決定在於樓主不在你我

來源: 2007-04-26 14:03: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有您的想法,老貓有老貓的論證,然而任何發表在法律論壇的文章最好仍然能基於法律的觀點來入手,實際的法律訴訟程序是如下棋一般,有一定的規範與準則,老貓希望您能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而不是很情緒化的硬要剝奪生父的權力,同時我們都需要承認一點,單單憑藉樓主一方的說法,我們實在沒有看到整體事件的真相,這就是為什麼老貓主張一切事件的基本處理原則是需要依法處理,至少在整體的事件中,法律可能是惟一客觀的準繩。
至於樓主是否願意聽取您的意見,那就不在老貓反對的範圍之內了。(希望您了解老貓這句話的意思,否則老貓將您的帖子刪除不就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