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請教大家:我是被法官“仇視”了還是我自己敏感了

來源: 2007-04-19 11:42: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並不是每一州都是"警官沒有出庭"您就沒有事。
不論您是否有罪(或是承認有罪)證明您地犯罪的責任都在控方的身上.

1)請問 - 警官沒有出庭, 自己不承認有罪,法官可否判有罪?
2)承認有罪, 控方還需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