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 還有幾個問題想問,

來源: 2007-04-17 10:00:0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和對方交涉,可不可以從以下幾點出發:

1, 那是公共PARKING, 沒有任何PARKING的限製,他們無權拖車。
2, 信上說拖車時間是3月2日,但信是4月11日才發出,可不可以說他們沒有及時通知, 要求免去這30多天的DAILY FEE

這想法可行嗎?

多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