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求助:收到追債信,很害怕

來源: 2007-04-15 09:58:3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當初的協議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即使有30個月的期限,你也可以隨時中止協議,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你有權中止協議,不需承擔責任,因為解約是你的權利。如果不明不白地交錢,是不是太窩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