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collision on freeway, rearend

來源: 2007-04-13 22:06:5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高速公路架駛的第一要點是,不論如何,直行車有優先權,您的案件因為對方比您先進入車道,所以對方成為直行車,對於您而言,對方有優先權,因此警方的說法並沒有錯,您現在除了讓您的保險公司來處理對方的損失與自行吸收您的修理費用之外,可能沒有任何事您可以做的。

PS : 對方進入車到之後,加速以避免與後車相撞是很正常的行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的方式之一是您應該在換道前先開啟方向燈,給後車足夠的時間來反應您要換道的意圖。很顯然在您的案件中對方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了解您要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