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share custody, 但小孩是跟我住90%的時間, 因為小孩願意跟我住, 他不願意多去他媽家. 這麽說, 她沒有權利不讓我女友來我家,甚至見我的兒子? 她這麽做犯不犯法? 如果我女友不回答她這些私人問題. 小孩現在因此不去我女友家也不跟我女友見麵,就是考慮到減輕小孩的壓力, 但是這種情況也不能這樣一直下去. 再次等候你的答複. 先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