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一點是明確的,稅務局認定的 resident aliens, 不是移民局的概念,與綠卡無關。如果你確實在一年內提供給他們50%以上的生活費用並有證據。你可報,claim them as depends。 嚴格地說,如果你父母全球收入有一萬,你要提供一萬多。與花多少無關。換句話說他們不需要你提供50%以上生活費用,那就不能用這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