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規定:

來源: 2007-03-30 20:41:0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七十六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