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STP 我和我夫人打算以1040A(MARRIED FILLING JOINTLY)來報2003年的稅.因為我是F-1第6年(2003後半年用OPT工作,沒轉H-1),而夫人來美國才5年(F-2轉F-1). IRS 的人說因為工資超過了一定的數額,而且按RA填表,所以不可以要求$5,000的免稅.有這個說法嗎?Thanks for your 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