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3年,我現在懷孕,沒工作。幾個月前,老公結束自己公司生意去打工,有高收入。結婚前我們兩人都是窮光蛋,現在: 1。有一座房子,是老公和公公連名,結婚後買的。 2。銀行帳戶裏的錢都在老公名下,是結婚後兩人做生意賺的,但公司在老公名下。 問:如果現在離婚,房子和銀行的錢我有多小機會可以分一半?孩子會歸我嗎?善養費有多大機會可以拿到?請大家多給意見。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