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法庭程序的理解有誤,是律師和檢察官談認罪條件,法官並

來源: 2007-03-16 14:11: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參與,談好後你們簽了認罪書,法官也覺得合乎法律才宣判。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就要開大陪審團來確定是否有罪,等陪審團判有罪後法官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