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千恩萬謝了“﹐關於’重罪﹐移民申請和保釋期間出國的問題
我覺得你勞工的案件﹐有可能被法官dismiss,但是如果達不到﹐檢察官一定要以重罪起訴﹐也並不表示他無法拿到綠卡﹐因為根據移民與國籍法212的條款﹐即使被判重罪﹐如果其父母﹐配偶﹐子女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請移民時可以得到 移民局 豁免 唯一不允許豁免的是謀殺﹐企圖謀殺或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罪行﹐﹐以及納祽成員﹐你勞工顯然不屬於這些。當然如果以輕罪起訴是最好﹐ ﹐ 如果不能做到﹐陪審團搞下來時間可能很久﹐花費也很大﹐如果最後被陪審團判斷罪成﹐( 也不敢說4絕對沒有這種可能 ) 真的要坐幾年牢﹐那樣就是重罪也還許是認罪為好﹐可能隻判很短時間或根本不用坐牢﹐當然一切要看當時的情況而定。
保釋(probation)期間還是可以出國﹐但要先獲得法院probation officer和法官的書麵同意﹐需要提前3-4周寫報告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