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封信說我犯了ePass規矩, 要罰款$25 錢雖然不多, 35美分. 但實在莫名其妙. 我沒有裝epass, 但那天經過了很多收費口, 一次也沒有少付呀? 雖然信上有我的照片, 可是, 如何能夠這樣就證明我沒有付錢? 地點是NJ start park way, PVK plaza. 怎麽辦. 25美元不過, 可總覺得太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