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法庭就要有律師. 就要交律師錢.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這也是我倒黴遇見的這樣的男人盼望的事. 四年以前, 沒有任何準備就直奔律師事務所, 要求離婚. 結果每次麵談以小時500多計. 也不知撤訴後是不是能把錢拿回. 沒有想那麽多. 事過境遷, 我想我也該有其他方法了. 還有其他的方法我可以用嗎? 千謝萬謝於企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