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上次探親老人被控在商店偷竅的案子. 當時,他把幾樣東西放在購物袋中,走出來時 被抓住的,他說願意認罪,他當時婚婚沉沉, 別的也不肯多說,我們也不敢多問,怕他自殺 現在的問題是 下周上庭,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按說他無收入, 是否會指定律師和翻譯給他? 他願意認罪,隻想減輕罪走人,再也不來,他的 確有憂鬱症,吃藥多年,這對他減罪有幫助嗎? 罰單上寫明$500&OR18MONTH,是怎樣執行? 一切多謝了,現在明白一個人要一生行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