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你不會因為我沒有立刻采納你的方法,就生氣了吧?我是非常感激你的長篇回
複的(一定花了你不少寶貴時間)。如果你仔細看我的原貼,我不是在谘詢大家,我
應該跟對方提什麽條件嗎?
還有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我姐沒有我這個弟弟呢?如果沒有我,對方的野蠻逼債會逼
死人的(福安的月工資是1000元。我姐夫去年又生病無法工作長達一年)。實際的情
況是,如果沒我這個弟弟,以我姐,我姐夫的情況,他們在7,8年內都無法打開他
們經濟糾紛的死結的(護照被扣住了,我姐無法去台灣工作。在福安工作,我姐每月
能掙800元就不錯了。不可能還債的)。在過去兩年裏,我給了我姐6萬元,去還債,
我姐夫從台灣隻寄2萬元。我姐現在除了清債小組的債務,還欠別人2萬元,那是她
過去兩年裏借來作生活費的。我姐自己一個人帶了一個兩歲的兒子和15歲的女兒在
福安生活。我姐夫在台灣又欠了不小的高利貸(還清也是以幾年論的)。就在去年12月,
我姐被抓進去時,我姐夫居然寄不起1萬元。細節我就不講了,總而言之,如果沒我,
我姐就被困在福安了,很有可能是5,6年或7,8年,直到我姐夫把他自己的債務先
還清了,才有可能與清債小組談判。如果沒有我這個弟弟,他們(公安局和清債小組
)那樣追債,會出人命的。我想世間一定有公理的,My feeling is that something
is wrong somewhere. 是不是因為中國大陸沒有個人破產法呢?
按福安的現在的市價,你的方案對方會滿口立刻答應的。既然公安局要介入糾紛,
又給肖某所有的債權人那四種選擇,那公安局就有義務把一碗水端平,給我姐一樣
的四種選擇去償還她的債權人。要麽公安局幹脆不介入,那我更沒意見,我姐也就
沒護照的問題了。
我不是在這裏控訴中國公安局,我是想請大家認真讀一讀我的申訴,誠實地告訴我,
我姐應該還多少。拍磚也歡迎。你是這兩天第一個回貼的,我也知道了你的想法(欠
債100%還錢),我是感激的。
我把這個CASE放在INTERNET上,也是想看公眾對我姐這個CASE的看法。如果大家都
說100%還錢,那我也心服了。跟台灣一樣,中國大陸也是有法律,人情,公理的。
看你去不去爭取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