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租,我如果拒絕的話就必須搬家嗎?如果搬家的話,我會受到不小的損失(比如搬家的費用,找房子花費的時間和精力等等),我有辦法可以避免我的損失嗎? 而且我和房東的合同沒有規定任何租期長短,任何違約責任,隻規定了每月一號我應該交多少房租,和對房間的牆壁啊什麽的不能破壞。 我現在是住在紐約市。 哪位大俠給看看,出出主意? 在這裏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