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與國籍法規定的難民是因為政治觀點,宗教信仰,種族國籍
和特定社會集團原因遭受迫害的人,欠別人錢當然沒有資格得到難民資格,不管在哪個國家,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
至於拒絕服兵役,好像中國政府從來沒有強迫人當兵的需要,更不會因此迫害你,你不願意當兵,有的是人願意當。如果你是共軍的軍長師長團長營長,因為反戰被迫害倒是有可能,一般老百姓去反戰,並因此而受迫害,倒是頭一次聽說。
如果你真是什麽重要人物,經美國大使館報國務院批準,直接給予難民身份也不是不可能,方勵之夫婦,還有許家屯都是先例,問題是你有沒有那個份量,至於到了美國再申請,移民局一定會問你,既然中國迫害你,你怎麽還能拿到護照?除非你是坐金色冒險號之類偷渡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