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貓及各位高人:CPT,OPT

來源: 2007-02-11 08:13:4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近得到一個DIRECTOR的職位,本人是ABD,可以早請CPT 及OPT,公司申請H1B的話要等到十月才能工作,我打算用CPT及OPT工作,但公司的律師認為CPT及OPT屬於學生身份,我不能接受那一職位。

我谘詢學校International Advisor,她認為如果是OPT就不應該有那樣的顧慮,應該可以接受那樣的職位。如果我用OPT,現在早請很快就可以下來,不然等到十月份,收入上會有很大損失(因為公司用低一點的職位給我,沒有監管人的權力)。該公司沒有太多雇傭外國人的經驗,可能其律師也沒有太多的經驗。我現在讓他們直接與International Advisor對話。我的顧慮是如果該律師繼續堅持他的觀點,我有什麽樣的方式可能去改變這個決定。

請教各位,OPT身份在職位上究竟有什麽樣的限製。該職業相對我的專業而言,如果我不在搞研究,教學的機構工作,那就是最好的Match.

在此先行謝過,望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