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車title transfer的問題
我與前夫一年前離婚,車在我名字下.講好的車子歸他.但我們一直沒有辦title transfer的手續.
請問這個是怎麽辦的?現在他在比較遠的地方,開始這個手續,我是不是隻要把title簽個字郵寄給他,然後他在那邊辦就可以了?如果需要特別文件,是不是都是他那邊提出來?
網上查的都是講賣車怎麽辦的,沒有這種沒有交易性質的怎麽辦的例子.
另外,車子在他名下後,我如果繼續為他付保險費,是合法的嗎?因為前夫經濟上有點難處,所以我
想暫時先幫他付付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