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這種情況還是協議離婚比較好。 事情弄大了得不償失。

來源: 2007-01-25 16:08: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是的。再怎麽弄本人其實好像是想分個理出來。分不出來理才想到賠償啊什麽的。自己想家鄉不願意來美,但自己又和美籍華人結婚,自己也應該付代價的。謝謝你的回複和勸告,謝謝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