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一對都不是美國公民,打了911後意味著什麽嗎? 一旦氣出的過火了,最後的結果是遣送回國。 婚離了,人也走了,那孩子怎麽辦?撫養費、教育費等,誰來支出?那些出主意的有識之士,你們能慷慨解囊相助嗎? 事情到這一步了,通過中間人(證人)留下證據,可以選擇分居等措施。找一位好的律師,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的理由,在撫養費、教育費等幫她和孩子多爭取一點,這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