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好大一坑,有意思

來源: 2007-01-22 11:32: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覺得,如果那個男人沒有再騷擾你朋友的話,就沒必要再把事態擴大了,反正你朋友也沒證據說他強奸。
  
  如果下次他還騷擾她及她的家人,就可以打電話報警。但不應該再去主動接觸或是人家一約她就出來;反正她老公已經知道並且原諒了她,此事就到此為止了,再有類似事情發生,你朋友就不值得人們同情了!

  如果做得太多,反倒有不甘心而打擊報複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