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要過好日子,有2件事不可有:別打官司被生病。

來源: 2007-01-18 13:16: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律師經常比LZ的房東還貪心(我可沒包括老貓)。即使是個好律師,也很貴,那個敢請阿!俺住在Northern Virginia, 我朋友請律師做了個很簡單的遺囑,花了800元。赫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