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得再說兩句

來源: 2004-03-25 17:57:4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請LAW111兄和本壇的網友們多用中文發貼,用非母語的英文來精確表達一個法律概念或一個可能有法律後果的事件,實在是非一天兩天之功啊。不知道LAW111兄是法學院幾年級了,有機會再跟您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