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要花費在孩子身上的遠不止500刀吧,你怎能確定你前妻把這錢用在買車買衣服上呢?她有自己的事業還要辛苦教養孩子其實真的很不容易的了。你妻子對孩子的教育方法和你有不同,你有抱怨可以理解,但作為一個男人,請大度一點,對你以後的生活,事業,朋友的交往也有好處的。兩個人曾因為生活觀不同離開,我想你現在是無權再幹涉你妻子的生活了,你女兒也是她的女兒,她未必不知道心疼這個女兒,隻是教育方法不同而已了。就因為見你女兒穿的舊一點,你就能確定你前妻沒有給你女兒足夠的愛?這一點到法庭上,你如果拿不出更有力的證詞,法官不會理睬吧。作為一個父親,因為與前妻的矛盾就像賴帳不付孩子的撫養費,請考慮清楚後果,這個下場是要坐牢的,怎麽感覺你其實考慮最多的是錢而不是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