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我41歲,帶一子16歲(高中);白人老公46歲,帶一女19歲(大學).我們結婚快5年了. 老公年收入6萬(稅前),我自己為自己工作,年收入10萬以上. 老公什麽都好,就是花錢沒控製.他女兒讀大學,每年2萬多美金都是我們出,家裏的大件旅遊開銷都是我.但是現在我感覺勞工變本加厲不知道控製用錢了,很多支出完全是浪費.多次談話也沒有用. 所以我想,有沒有可能把夫妻收入分開,包括銀行賬號,保稅等等?這樣他再浪費也與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