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淚洗麵,進來看
1。我明年就畢業了,專業是會計,好找工作。我該等拿到工作後離婚還是讀書時就離婚?若前者,是否有利我爭奪撫養權?但撫養費就會少了?若後者反之?
你女兒的監護權和你有沒有工作沒關係。在加州,隻要母親不主動放棄,99.9%會得到監護權。
扶養費看雙方的收入和跟孩子的time share而定。任何一方的收入變化,都可以去法庭重新調整扶養費。
2。若我現在找一兼職工作,能否幫我爭到撫養權?對我和小孩的撫養費有何影響?我很想有個兼職工作,這樣我就有收入可以和他分居。
見1。
3。房子是我們共同財產,他想離婚前賣掉。若我不簽字,他就不能得呈吧?但現在賣房肯定會虧。聽說房子可能判給女方,若判給我,也隻能賣掉。怎樣處理房子為好?
財產糾紛不解決,法官不會判案。
4。加州離婚程序是怎樣?是否要先分居?要多長時間?
這個不記得了。可能是三個月。
5。若申請共同撫養小孩,等以後我找到全職工作,是否容易更改撫養權?
見1.
6。我現在應該收集什麽證據對我有利?
沒意義。加州是無過失離婚。
最後想勸你,即然要離婚了,一切以孩子為重。把他搞得傾家蕩產,你是出了氣,孩子誰來養,將來讀書學費誰負擔?離婚大戰中,最受傷的是孩子。如果你愛你的孩子,離婚的時候不要為難你老公。最終受益的,是你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