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要支撐到她找到工作。 她拿的綠卡應該是擔保移民吧? 也就是在一定年限內,她老公應該負責她的生活費, 否則她申請社會救濟, 政府會向她老公收費。 至少加拿大是這樣的。 沒有誰一來就會英語,就能適應一個截然不同的社會。 她應該去問問律師。在離婚之前,律師費由丈夫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