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共有一間房子,我們的DIVORCE SETTLEMENT上有注明EITHER SELL THE HOUSE OR BUY OUT 兩個OPTION. 前妻同意我拿錢來BUYOUT 她. 我剛做了專業APPRAISAL,但前妻覺得得到的錢太少,現在老是拖著. 我想先書麵正式通知她,如果她還沒反應,我就FILE A MOTION FOR HEARING. 我這樣做好嗎? JUDGE 一般會有什麽判決哪?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