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聽了我一堂英語課,現在我不得不再給你上一堂數學邏輯課
你的其它所有辯解都可以說是一派胡言,根本不值得我一駁,在這裏,我隻想再給你上一堂數學邏輯課,剩下的我就不同你多講了,不值得。
在邏輯學上有一個公理,或者說是常識,那就是:如果要證明一個結論正確,必須要證明符合該結論的所有情況都成立;但如果要證明一個結論錯誤,隻要舉出一個反例即可。
你的結論二是:銀行一定要向兌現“壞”支票的人收費。既然我舉出了我親身經曆的一個反例,那麽我當然已經具備了100%充分的條件認定你的結論是錯誤的。──難道這有什麽違背邏輯的地方嗎?!
年紀輕輕的,不要火氣那麽大,也不要執迷不悟,虛心一些,誠懇一點,錯了就要懂得改正,真理比麵子更重要,懂得這個道理對你將來有好處。
還是祝你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