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工作失誤導致輕罪會影響綠卡的發放?請教這裏的
兄弟姐妹們。如果你們知道的話,請告訴我。
我最近來到downtown的旅館工作,不小心被警察開了一張單子,說是disnordered house. 也就是316p.c
警察假扮妓女來這裏登記,我沒留心聽到他們說話,當時有兩撥客人而且隔著厚厚的防彈玻璃窗口。把房子租給了他們。
現在要我認罪,罰款300多+p a .還有就是porbation 2年。
現在深更半夜的,這個事情搞得我身心疲憊,做什麽都沒有心思。家裏都沒有心思管。我原來覺得女人做旅館前台工作會比較輕鬆,怎麽也沒有料到這裏這麽地險惡。居然白白葬送了自己的前程。真的非常的痛苦不堪。
知道的朋友們請告訴我,我這樣的話,一個月遞上去的綠卡申請是不是沒有希望批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