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問婚姻無效和離婚

來源: 2006-10-07 17:42: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仔細考慮了專家和朋友們的建議,既然婚姻無效會斷了對方來美國的路,我還是放他一條生路吧。

但是根據我所在州的法律,分居滿兩年才可離婚。我的問題是

1。在對方不在的情況下,我現在能否在這裏file離婚?
2。如果可以,我以怎樣的理由呢?如果我一旦實話實說對方不想跟我在一起生活,不就暴露了對方想騙移民身份嗎?
3。如果在目前的情況下(即: 分居未滿兩年且對方不在美) 我不得在美國法院file離婚,但是我想盡快離,是否就必須回中國辦手續? 如果在中國申請,對方不在離婚書上簽字,我這麽辦? 要我往返中美處理這件事,時間金錢和感情我都搭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