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你說的事實是:“基本”上你拿不到啥權益,請你做好最壞

來源: 2006-09-29 11:50: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打算,趕緊找份長期工作養活自己。感情上他欺騙你是一回事,你是否在這短短的3個月的婚姻期對他作出過任何貢獻又是另一回事,法庭上以事實說話,千萬不要有:他給我一萬元我也不嫌多的想法,沒這個可能。他打你,自有美國的法律來裁決,但經濟上,再次聲明,你拿到錢的可能性很小。3個月的婚姻很短,很多夫妻孩子都幾個了,勞工突然變臉的多很多,你一口氣堵在這裏:是要討個公道回來。隻會害自己拔不出來,趕緊重新開始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