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個說法,我參加過很多次離婚官司,有關孽待的也有。

來源: 2006-09-29 09:56: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基本就是這樣的說法,如果婚姻期這麽短,兩人沒孩子,女的基本上沒有利益可以取得。請問哪裏說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