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0年內離婚無贍養費一說。離婚了,你勞工沒義務養你

來源: 2006-09-29 09:32: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婚姻期的家產可平分,注意,是婚姻期內的家產,如果你勞工可證明所有家產都是婚前的,你一分錢都拿不到。樓主很幼稚啊,離了婚,還要勞工給錢養你。離婚費也得你自己出。但如果你是通過婦女保護組織離婚的,政府可以幫你免費或低費打離婚官司。摟住還是保住工作吧,別聽樓上的沒根據的亂說話。 我曾作義工參與過很多次離婚案件了,對這點說法還是有了解的。如果你們倆沒小孩,你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離婚後怎麽生存下去(基本沒錢可拿),法院可不會因為他毆打,虐待就判他給錢給你(醫藥費另算)。這兩者之間沒任何關係,你一個大活人就沒本事養活自己麽?英文一點都不會的福建偷渡客一個月都可以賺2000-3500。你如果不能自力,勸你還是趕緊回國讓爸媽養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