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懂法律的各位朋友看看這個案子
您的案件老貓有一些不能了解,
(a)合約是五月到期,所以五月之後您是如何續約的,是按月租還是續約一年?
(B)您八月搬出的決定是何時通知對方,同時您以何種方式通知對方?
(c)"若住到八月底,他們就不會罰我們到明年五月份",這又是根據那一個規定做出的決定 ??? 同時如果您是按月租,一般應該有一定的時間通知對方您要遷出,(如果您付到八月底,您何時遷出是您的事)所以您這個部份是整個信息中最不清楚的部份
(d)。現在出租公司,讓我們付到明年五月份,加上各種莫須有的罰款,總共一萬八千多美元。這個部份更是不清不楚,老貓看了好幾次都不能了解您在說什麼,如果您要求住,可不可以請您說清楚,這中間的來龍去脈,否則您的問題實在很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