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覺得您作為專業的法律谘詢,應該先把法理講清楚, 再談其產生

來源: 2006-09-02 16:14: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是您個人的意見,老貓無話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