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您作為專業的法律谘詢,應該先把法理講清楚, 再談其產生的各種

來源: 2006-09-02 15:51: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種可能性要看當事人的實際情況.

比如對方丈夫如果有體麵的職業, 他們的房子如果是聯名財產, 那麽做丈夫的逃無可逃, 政府可以強製執行.

如果當事人是無業人員, 是學生, 是生意人,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幾種可能性都要講到, 您不說法律, 先說可能不確定的後果, 是不是有點離題?